为提高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解决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风险保障不足的问题,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体会到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怀,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为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定制了专属的商业保险“八一保”,保险详情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汶上籍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
(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汶上籍“三属”(烈士遗属、因
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烈士老年子女。
(三) 汶上县2022年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子女)。
二、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
(一)政府全额承担保费的群体。1.享受国家抚恤定补的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籍60周岁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2.享受低保家庭中的退役军人;3.2022年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现役军人家属(父母、配偶、子女);4.近三年被市级以上表扬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优秀“兵支书”。每人每年保费100元,由政府全额承担。
(二)政府补贴的群体。上述(一)群体外的其他汶上籍退役军人,每人每年保费100元,政府每人补贴20元,个人交费80元。
三、保险保障
保 障 | 人均保额(元) | 保险期限 | 保险费 |
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 10000元 | 1年 | 100元/人/年 |
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障 | 10000元 | ||
意外伤害身故 | 17000元 | ||
意外伤害伤残 | 17000元 |
(一)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成功购买优待型商业保险,经过疾病观察期30天后(2021年已参保的不受观察期限制),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经居民(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等途径报销(补偿)后,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以10000元限额内,根据是否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支付范围情况,按如下标准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
个人承担医疗费用金额 | 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 |
601元——5000元(含) | 30% | 5% |
5001元——10000(含) | 40% | 10% |
10001元以上 | 45% | 15% |
(二)意外伤害身故: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按约定金额给付身故金17000元。
(三)意外伤害伤残:参保人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残疾等级,按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以17000元为限。
意外伤害伤残说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对功能和残疾进行了分类和分级,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四、保险期限
一年。
五、缴费时间
2022年8月1日—8月31日。今后每年续保缴费时间固定为当年的8月1日—8月31日。
六、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会操作微信的退役军人,可直接采取线上扫码交费。
(一)线上缴费。已经申办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可通过微信扫描支付码进行网上确认支付。
注意:1.政府全额承担保费的群体不要参于扫码支付;2.2022年7月30日前未申办优待证的人员不能扫码交费;3.其他查询不到身份的退役军人,可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线下交费。
(二)线下缴费。1.年龄较大,不会操作线上缴费的退役军人,可通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帮助其代缴;2.未申办优待证(未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或其他从线上查询不到信息的退役军人,本人或家人可携带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交费。
七、本保障方案未尽事宜,以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