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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115N/2022-03506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2-07-0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51号提案《关于关爱残疾人家庭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06 19:12 浏览次数:

释宣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残疾人家庭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8元,三、四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4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9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8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截止到2022年7月,为5155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593万元;为714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12万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关于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流程规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办理手续的通知》(鲁民函〔2021〕62号)、《关于在助残服务领域推行助残“一件事”的通知》(济审服发〔2021〕4号)、《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流程的通知》(济民函〔202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前期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取得的经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更加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放管服”改革目标,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工作,和省市县脱贫攻坚要求,印发了汶上县民政局、汶上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批权下放的通知》,要求乡镇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同时将残疾人数据与低保数据、残疾人证数据和殡葬服务机构火化数据进行全面比对,全面排查持证残疾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对可疑数据逐一排查,将排查过程中发现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尚未纳入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应保尽保、不漏一户。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两项补贴待遇,自递交申请当月发放,按月通过社会化发放。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主动与残联等部门信息比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主动与各镇街沟通,及时处置乡镇反映的有关问题及群众诉求。做好全县1.3万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发放工作,在保障好现享受两项补贴人员的基础上,积极和残联对接对于新办证新申请补贴人员及时纳入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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