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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78G/2022-01618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成文日期: 2022-07-23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小楼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汶征补公告〔2022〕21号

发布日期:2022-07-23 11:41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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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汶上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等有关部门小楼社区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如下: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汶上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产学研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种征收情形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小楼社区土地,位于银星路以东、花园路以北规划银星东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2.182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1826公顷(住宅用地2.1826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02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本次征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汶上县中都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安置范围及方式

拟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对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民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汶上县财政局拨付到小楼社区居委会,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定补偿费的分配方式和使用办法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000/亩标准,社会保障补贴¥49.1085万元由汶上县财政局将上述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本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小楼社区居委会制定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30天,自2022723日起,至2022821日止。

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书面向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孔维剑联系电话:0537-7236720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2723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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