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部署,7月11日至15日,汶上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精神要求,联合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仔细检查,未发现济宁大粮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7家农药经营单位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汶上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
汶上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济宁大粮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7家农药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部署,7月11日至15日,汶上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精神要求,联合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仔细检查,未发现济宁大粮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7家农药经营单位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汶上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