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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创新探索执行工作法 切实解决执行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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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次见这么大阵势,法院的法官也来收麦子!”“为了维护咱老百姓的权益,法官们也是够‘拼’的。”近日,在山东省汶上县一处被执行人麦地里,几名法官收麦、称重、变卖,小麦款交接一气呵成,顺利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赔偿案圆满执结,引起了围观村民一致点赞。 这是汶上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灵活创新执行方式的一幕。近两年来,汶上县人民法院不断内挖潜力,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向外借力,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构建执行难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大格局。以该院执行局负责人王振为代表的执行干警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形成了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扎实高效开展工作,善于整合各方力量”为主要内容的“王振执行工作法”,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构建“两个机制” 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今年3月,汶上县将执行工作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大局当中,并从推进协调配合、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强化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建立对执行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检法联合打击机制和涉“公”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组织、纪检监察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大格局,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张某某、刘某某偿还张某英借款229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并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张某某、刘某某所有的房产一套,但被执行人拒绝迁出房屋,并在依法强制拘传过程中,拒不配合,威胁、辱骂执行干警,并欲跳楼暴力抗法,其行为已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汶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其他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多部门形成了打击拒执犯罪合力,开创了“执行难”综合治理新局面。 “法官同志,单位和组织部门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我认识到错误了,欠的钱我现在就付。”近日,身为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被执行人李某走进汶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这得益于涉“公”特殊主体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近年来,汶上县人民法院及时将党员、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等情况,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由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惩戒问责,有力推动了涉“公”执行案件快速高效审结。 树立主动执行理念 为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走,割麦子去!”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王振带领执行干警加入到麦收大军之中——趁着麦收时节,执行法官决定“帮”被执行人收割麦子。 原来,被执行人尹某某系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尹某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当事人李某某申请汶上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次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尹某某名下有几亩用于经营的承包田地,已经种上了麦子。正值收获季节,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强制收割麦子,并强制执行变卖的小麦款。 王振第一时间联系特警、当地派出所到现场维持秩序,到达现场后,迅速与当地村基层组织取得联系,由村民亲自指认确定收割边界。在联合收割机作业下,一会工夫便将3亩小麦收割完毕。最终小麦被运输到麦收点,在法官、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见证下,称重、变卖,并完成小麦款交接,“收麦行动”圆满完成。此举受到了周边群众的一致点赞,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执行过程中,传统线上线下查控措施穷尽后,如果没有其他财产线索,执行案件很可能陷入僵局,我们坚持主动执行理念,在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查控的同时,主动出击,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通报执行情况,主动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想尽千方百计也要给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王振说道。 多部门协调配合 提升整体执行水平 汶上县人民法院致力于推动完善政法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健全财产查控和处置机制,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力量,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不断提升执行效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一起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周某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腾空涉案房屋及车库并交付给原告朱某、崔某。该案立案执行后,经过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限期迁出房屋公告等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拒绝迁出涉案房屋,并扬言要自焚烧房。面对此种困境,汶上县人民法院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详细腾房方案及风险处置预案,并与公安、消防、医院等部门进行沟通论证。 强制腾房当天,汶上县人民法院出动警车8辆,由执行局、法警大队等部门的34名干警组成5个小组,会同20名公安特警、医院急救中心、消防大队、搬家公司工作人员对涉案房屋及车库进行强制腾房。经过多方联动配合,历经六个多小时的腾房工作顺利完成。 公开曝光营造压力 督促“老赖”主动履责 汶上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对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实行公开曝光,实现全民监督,营造“守法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督促“老赖”尽早履行债务,更好地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存在租赁合同纠纷,被告王某应支付原告王某某机械租赁费56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原告王某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王某的住处查找,并多次电话联系,但其一直不予配合。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信用曝光,通过多种媒体曝光其头像及案件信息。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曝光三天,便主动联系执行人员,恳求法官将其失信信息撤销,并一次性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效维护,事关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实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及时实现。汶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按照工作部署,推动执行难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确保完成执行难目标任务。(林志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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