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统一由单位负责办理。 单位参保登记 为方便管理和办理业务,全市均采用在原有三项社会保险参保户的基础上开设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分户的方式完成快递企业参保登记,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分户,户名为“单位名称+(快递业工伤)”,只设置工伤保险险种。快递企业未正常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需先完成三项社会保险参保户登记后,才可开设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分户。 快递企业名单由省邮政管理局统一确定,并实行数据共享。 共享数据中快递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准确且已参保登记的,信息系统自动开设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分户;未参保的,系统自动完成三项社会保险参保户和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分户登记; 共享数据中快递企业缺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不准确)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及时联系相关企业办理参保登记; 申请参保登记的快递企业不在共享数据名单的,可依据企业提供的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名录或行政许可确认审批单办理,并准确记录快递企业许可证号信息。 职工参保登记 已完成参保登记的快递企业,可通过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jining.gov.cn/)“网上服务大厅”或到社保大厅服务窗口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业务,只需填写或导入职工基本信息。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使用固定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企业开户后,费率自动按0.4%确定,缴费基数统一使用职工平均工资。 快递企业可通过网上或现场完成当月增减员、申报缴费核定并生成单据后,及时向税务部门缴费;已完成当月缴费核定又需新增人员的,应分情况处理:如当月未完成缴费的,经办机构可撤销、作废缴费单据后为快递企业办理人员新增,再重新申报缴费核定;如已完成缴费的,经办机构可通过增员补缴功能完成新增人员申报缴费核定,填写单据并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