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文件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政策文件
汶财采〔2022〕8号转发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济财采〔2022〕14号)
发布日期:2022-06-01 16:1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汶财采〔2022〕8号转发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济财采〔2022〕14号.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