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管区、村:
现将《寅寺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寅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寅寺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依据《汶上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自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迅速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进展,守牢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
百日行动要做到对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景区、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超市、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五)对于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仍然在用的城乡危房也要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三、推进措施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各部门、管区、村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对本地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区、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并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确认,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同时,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立即上报并建立隐患房屋台账。
(二)立查立改,分类整治。将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成停业;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百日行动期间,暂停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要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寅寺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镇街主责、村居主办”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研究历史欠账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要设立专项整治资金,为百日行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和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做深做细群众工作,妥善解决整治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寅寺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寅寺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长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锋 副镇长
成 员:贾明旭 镇党政办主任
徐洋洋 镇宣传办主任
徐西军 镇文化站站长
任爱艳 镇财政所所长
宋连营 镇农业办主任
张灿义 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殿云 镇人社所所长
赵 超 镇经贸办主任
胡相丽 镇民政办主任
张永起 镇应急管理站站长
刘吉勋 镇执法大队大队长
冯 磊 镇市场监督所所长
马东方 镇派出所副所长
林存俊 镇教办主任
程 伟 镇卫生院院长
李茂昌 寅寺管区总支书记
马秀国 路楼管区总支书记
郭延磊 李村管区总支书记
杜广吉 胡楼管区总支书记
王红军 林楼管区总支书记
袁绪江 草桥管区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刘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灿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