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9xA/2022-01147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成文日期: 2022-04-26 发布机构: 苑庄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 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27 10:02 信息来源:苑庄镇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常态化防 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健康码中被赋予“亮黄牌”和行程码为“带星码”的人员 实行限制进入部分场所措施。

1、如果在济人员 7 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扫场所码 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会变成黄色,即“亮黄 牌”;如果在济人员 14 天内去过的城市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 险或被调整为中高风险,行程码则会带星号,即“带星码”。

2、严格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 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外),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 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 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 场所、旅游景点;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站点、交通场站 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 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 多的场所等。严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游艇、轮渡 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3、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务必按照通告要求,在“扫码、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亮黄 牌”“带星码”的人员的管控,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同时迅 速向主管部门、社区和当地指挥部报告。

4、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部门和网格包保人员要严格履 行监管责任,加强对“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 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暗访抽查。

5、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做好“亮黄牌”“带星码”人员 的排查管理、信息收集、宣传引导等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场 所依法整顿,对行业监管单位、相关包保人员严肃问责。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6 日


信息来源:苑庄镇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