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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078G/2022-00458 组配分类: 土地征收
成文日期: 2022-03-08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汶征预公告〔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03-08 09:02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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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汶上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2拟用于爱特蓝化学项目建设,地块34拟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上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汶上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字〔2021473号)范围内,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拟开发用途

地块1范围:联发路以西、寅寺镇石东村土地以北、以南(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寅寺镇石东村。

拟开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范围:联发路以西、寅寺镇石东村土地以北、以南(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寅寺镇石东村。

拟开发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范围:普陀山路以东、银星路以西、如意路以南、公园路以北(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廉街村、李街村。

拟开发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范围:普陀山路以东、银星路以西、如意路以南、公园路以北(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廉街村、李街村。

拟开发用途:住宅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2223日至2022323日(可在公告期内),由汶上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权利人按时到场。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汶上县政府指定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申请复核。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汶上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地块12位于级区片,每亩补偿6.4万元,地块34位于级区片,每亩补偿6.8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6号)的规定执行。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相关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清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汶上县人民政府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34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人:孔维剑

联系电话:0537-7236720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2223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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