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区、各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汶上县农业农村局 汶上县民政局 汶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汶农字〔2022〕19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寅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彻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各种乱象,按照汶上县农业农村局 汶上县民政局 汶上县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就开展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按照聚焦重点、依法处置、强化责任、确保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重点排查各管区和各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
通过整治,教育提醒镇、村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产资源底数不清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通过整治,查清查实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和年度清查制度。每年年初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对未入账资产,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三)资产资源经营处置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违规购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让)或非法占有、占用集体办公用房、厂房车间、农业项目设施等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金)问题。
通过整治,依法完善或终止经济合同,收回违法侵占的资产资源和拖欠的承包租赁费,健全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
(四)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票据领取、使用、收回不规范;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违规领取、使用、报销集体资金问题。
通过整治,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镇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县域内联网互通的农村财务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补偿)资金使用和投资、举债及财务支出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和审批程序问题;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和承包经营规定发包集体土地、山地、林地、滩涂、水面等集体资源。
通过整治,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村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六)其他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3月26日前)
我镇根据县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到所有村,抓好贯彻落实。
(二)问题清查阶段(2022年3月27日-4月18日)
各管区和各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要进行重点核查。清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于4月8日前报镇经管站。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19日-10月31日)
各管区和各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分类,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日-12月31日)
镇经管站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山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具体的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清理工作做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保障。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落实工作责任,镇村两级要制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统筹,对遇到的共性问题,认真会商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三)加强督促指导。镇直有关部门要将确保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加强跟踪督促,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主动接受监督。镇经管站要定期向镇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整治,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释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五)加强工作调度。自4月起,各管区和各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每月1日前,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附件 3)报镇经管站;镇经管站分别于 6月10日前、12月1日前,汇总本镇整治工作整体情况,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半年、全年报告(一般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三部分),报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磊 曹哲 庞淑红
联系电话:0537-6587969
附件:1、寅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寅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长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薛善玉 人大主席
李继朋 党委副书记
张灿进 党委副书记
张 凯 党委委员、副镇长
时益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锋 副镇长
马士帅 副镇长
颜丽君 副镇长
赵全奎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贾明旭 党政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曹 晶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宋连营 农办主任
张灿义 村建办主任
崔德强 寅寺管区总支书记
王红军 路楼管区总支书记
李茂昌 李村管区总支书记
杜广吉 胡楼管区总支书记
袁绪江 草桥管区总支书记
郭延磊 林楼管区主任
任爱艳 财政所所长
王 磊 经管站站长
张 涛 组织办主任
李语昕 纪委副书记
胡相丽 民政办主任
刘体辉 司法所
附件2
寅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1.清理不合规合同 | 份 | |
2.补签(或依法废止)经济合同 | 份 | |
3.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资源 | 亩 | |
4.收回被侵占的固定资产 | 处 | |
5.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 | 元 | |
6.收回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集体资金(含上级拨付村集体的资金) | 元 | |
7.查实虚报套取的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 | 元 |
附件3: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问题清单 | 任务清单 | 责任清单 | ||||||||||||||||||
整治重点 | 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排查廉政 风险点数 | 自查发现 问题数 | 自查发现的具体问题 (整改内容) |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次数 |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 | 制定整改措施数 | 整治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已完成 整改数 | 工作进展 | 查处 典型 案例数 | 建立和完善制度数 | 通报或曝光问题数 | 责任领导/责任人 | 责任 部门 | ||||
新建 | 修订 | 废止 | 批次数 | 案件数 | 人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镇、村、职能部门逐一填写 | 对应整改内容,逐条填写 | 对应整治措施,依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条填写 |
备注: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填写,每月填报内容有更新时,请统一标注为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