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仓镇一氧化碳事件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各企业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一氧化碳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事件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各企业负责人是本辖区内的防一氧化碳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一氧化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一氧化碳事件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氧化碳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一氧化碳事件。镇政府、各村、各企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所称的一氧化碳事件是指镇政府各部门、村居、企业、九小场所等非职业性发生的中毒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的情况。
三、组织机构
郭仓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王建华 郭仓镇党委书记
杨小康 郭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磊 郭仓镇一级主任科员
姬长宽 郭仓镇人大主席
高文力 郭仓镇党委副书记
徐蒙蒙 郭仓镇党委副书记
郭永杰 郭仓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尹东晗 郭仓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房大垒 郭仓镇党委委员
王玉英 郭仓镇人大副主席
宋 坚 郭仓镇人大副主席、韦楼片区书记
赵兰松 郭仓镇政府副镇长
赵 阳 郭仓镇政府副镇长、徐堂片区书记
王 建 郭仓镇政府副镇长
曹瑞银 郭仓镇政府副镇长
韩士巧 郭仓镇党建群团办公室副主任、
财政所所长
王 敏 郭仓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夏庄片区书记
吴 斌 郭仓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崔修鲁 郭仓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束群群 郭仓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武 峰 郭仓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明柱 镇武装部副部长
夏海涛 郭仓派出所所长
王 静 镇执法办主任
徐卫军 镇农办主任
高习峰 郭仓卫生院院长
李志勇 郭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加林 郭仓片区书记、文化站站长
李伟荣 镇人社所所长
王红琳 镇妇联主任
郭胜利 镇民政办主任
郭胜廷 镇计生办主任
王玛丽 镇督考办主任
戴洪伟 镇纪委副书记
吴 静 郭仓司法所所长
商培华 郭仓交管所所长
郭 辉 镇综治办主任
各村居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件调查五个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职责
(一)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一氧化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方案、政策;
2.启动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各类问题;
4.负责全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对一氧化碳事件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5.协调解决一氧化碳事中毒件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6.汇总事件情况;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7.向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二)各村、各企业主要任务:
1.负责相关区域内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先期处置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3.各村、企业在接到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情况。
(三)各工作组职责及分工:
1.警戒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事态扩大;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应急办主任负责综合调度。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向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党政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发生地的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件发生所在村负责,事件所在村村委会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件调查组:由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应急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件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事件调查情况。
参与各工作组的部门,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单位职责确定。其他单位和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要求,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根据需要,由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命令。
六、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一)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后,各村、企业负责人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件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工作组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件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件发生地的各村、企业单位在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件的各村,要按照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统一调度,参与做好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必须从全镇出发,服从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件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信息发布
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应由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向社会发布。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八、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镇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事件处理;镇应急办参与对各村、企事业单位的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物资保障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件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预防一氧化碳事件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九、附则
(一)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应急救援及24小时值班电话
2.各工作组名单
附件1
应急救援及24小时值班电话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医疗救援电话:120
镇政府24小时值班室电话:7964202
镇应急办电话:7969786
县应急局值班室:7210169
镇派出所:7964110
镇卫生院:3231540
镇供电所:8391374
附件2
各工作组名单
警戒保卫组:派出所牵头,交管所、执法办、综治办组成
医疗救护组:卫生院、计生办
后勤保障组:党政办公室牵头,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财税所、执法办公室、交管所、人社所、妇联、民政办、农办、各片区、各村
善后处理组:党政办、经贸办、民政办、财税所、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各片区、各村
事件调查组:纪委、督考办、党政办、司法所、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