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创业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
2.企业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3.创业者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1.《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财务报表。
(二)现场办理:
1.《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2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务报表;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单位登录”—“公共就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二)现场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向企业注册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即时受理,审核通过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7217226
监督电话:0537-7212757
七、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汶上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汶上县泉河路856号)人社综合服务大厅19号窗口办理。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九、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