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1.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68号)
二、审批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脱贫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企业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企业在职职工、项目制培训、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不具有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人员
2.与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补贴。
三、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以上人员。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或流转合同复印件;企业转岗职工、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
五、审查要点
1.未办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且没有事实的就业创业行为活动。
2.没有在其他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保险。
3.企业在职职工需审核劳动合同。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即时办结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七、咨询方式:0537-7216601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