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7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圣渠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专题开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研讨,研究讨论了药品无证经营案件等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专题开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新境界、实现新飞跃的权威著作。全局上下务必通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拼搏意识,紧盯“攻难点、破堵点”,聚焦年终考核、对上争取、改革创新等方面重点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难点堵点大突破带动市场监管工作质效大提升,以学习成果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药品无证经营案件
党组副书记、系统党委副书记刘峡提出,济宁市汶上长乐湖成人用品有限公司涉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由于药品无证经营正常处罚起罚点为150万元人民币,处罚数额较大,鉴于涉案单位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主动交代我局未掌握线索,拟减轻处罚,特向党组会提请重要事项讨论。现请中都所所长张峰同志汇报该案具体案情。
中都所所长张峰汇报案情:本局于2022年7月21日对济宁市汶上长乐湖成人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22年6月25号,投诉人在12315平台投诉该单位销售未粘贴中文标签的“超级希爱力药片”,购置涉案物品金额43255元,投诉人坚持是按食品属性购置该批物品,要求十倍赔偿。我局工作人员于6月28日上午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投诉人所购买的“超级希爱力药片”,经询问,该单位承认销售未粘贴中文标签的“超级希爱力药片”,并主动提供了和涉案药品相同批次的库存7板同款药品。我局执法人员对涉案药品进行扣押,制作询问笔录及进行登记。经查验,该单位提供的涉案物品为印度制造的治疗性功能障碍药品,未在我国批准上市。检验检测机构要求待检测药品需三盒完整独立包装数量才能进行检测,我局和投诉人沟通希望其邮寄其购买的三盒药品,投诉人坚持只邮递一盒,无法达到检测标准。我局已提交相关线索给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口头答复我局不予立案,只能由我局进行立案调查。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主动交代我局未掌握线索,拟减轻处罚,处罚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并没收违法所得43255元人民币。
法规科孙春花提出,法制机构于2022年8月2号对本案进行审核,认为本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理得当,同意办案机构的处罚意见,当事人于2022年8月25日提出听证申请,由于疫情原因延后至2022年9月30日举行了听证会,于10月11日作出听证报告,同意办案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建议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局长陈圣渠强调,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要做好向提供涉案药品的上游经销商所在属地的监管部门的相关线索移交程序,确保该案不出纰漏。
经讨论,全体与会班子成员无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