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汶上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汶政发[2016]23号),经审核,马云霞等76户家庭符合县城区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准入条件,审减林宪贞等已分到公租房或放弃实物分配家庭59户,新增徐青等30户,经审核发放马云霞等76户家庭城区住房租赁补贴,12月份合计发放金额为56346.00元,依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日期自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对列入公示名单的家庭予以登记,正式确定为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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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住房保障资格公示名单2022租赁补贴第四季度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