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王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城区夜间开车滥用远光灯行为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们将大力开展教育劝导,组织民警、交通志愿者走上街头宣传文明交通,以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同时以“让行斑马线”、“引领行人走斑马线”等为主要内容,向每一位被纠正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养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交通的良好风气。
二、在灯控路口,交通信号灯的设施时间不宜过长,也不应该太短,应该严格根据交通指挥中心看到的车流量,综合行人的“忍耐时间”、路程的长短、行人的速度等因素,合理设置红绿灯转换的时常间隔,一般来说,各个路口都有一个“最佳时间”,在它的指挥下,整条街路可以保持畅通。下一步,我们将对城区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进行调研,对存在配时不合理、交通信号灯显示故障等问题的信号灯进行优化,确保统一标准,解读清晰,争取路口通行率最大化,减少交通拥堵,确保安全畅通。
三、对滥用灯光驾驶员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列举典型案例的方式向其宣传滥用灯光的危害,引导起改掉陋习,科学使用灯光,共同维护好公共行车环境。
汶上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