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济宁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县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汶上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统筹组织情况。
1、及时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鉴于部分成员单位人员变动,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2年7月,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及时更新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到位,确保上传下达顺畅,确保工作机制有效运转。将成员单位审查人员纳入审查人员专业人才库,为开展重大政策措施部门会审提供人才保障。
2、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试点工作。按照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部署,我县积极申请参加了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汶上县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实施方案》及《汶上县县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会审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审查效率。对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起草部门认为政策措施中涉及公平竞争的内容还存在复杂疑难问题的,可以提请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调研。2022年10月底至11月初,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对部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调研走访,通过此次调研,基本掌握了我县各成员单位的审查机制、审查模式以及审查人员情况。我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大部分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形成了以办公室或者法规部门为统筹主导,各内设起草部门负责具体审查的公平竞争审查模式,但仍有个别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中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完善,没有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机制建设情况。
1、规范内部审查机制。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健全审查规则,完善审查程序,做到应审必审,全面覆盖,在工作中不断优化审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部门施行机关内部统一审查。
2、建立政策措施抽查机制和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汶上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制度》《汶上县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制度》,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3、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的协作,我局已与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县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在公文报送中要求“对制发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县政府文件,出台前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制发”,县司法局在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要求起草部门必须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奖补的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查前,要征求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对2022年以来新增的属于审查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严格把关,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
(四)宣传培训情况
为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汶上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2022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我局积极与国家局、省市局同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我县计划在年底前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同时组织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提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查水平。
(五)内部审查机制等基本情况
从我县情况来看,有部分部门内部审查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还有一定程度的欠缺,有些部门没有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专业审查人才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细化了审查标准和范围,对审查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中,部分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人员存在专业性不够、年龄结构老化、流动性较大、缺少专门培训等问题,导致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不强。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人员配备不到位,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难以满足工作要求。
二是审查质量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审查工作仅仅停留在程序上留痕,对具体政策内容未开展实质性审查;有的将公平竞争审査简单混淆为合法性审查,没有体现公平竞争审查的专业性和特殊性;有的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査,没有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有的仅注重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忽视了对其他政策措施的审查。
三是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因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自2016年才开始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转到县市场监管局,设在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科,承担日常工作,科室业务工作量大,人员少,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政策及业务不熟悉,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还不够,所以部分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中审查范围和审查标准理解存在一定误区,对相关标准把握的还不够准确,缺乏开展审查工作的主动性。
四是第三方评估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受地方财政支出压力等因素影响,第三方评估制度在县级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辅助手段的运用中还存在一定的阻力,没有真正将第三方评估制度落实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组织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面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为推进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的认识水平,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积极向政府建议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考核、优化营商环境等考评体系,提升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进一步提升审查质量。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调动专业律师、部门专家力量等方面着手,逐步建立县域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进一步提升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共同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四)建议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县级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汶上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