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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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决策依据
我要发表意见
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起草了《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向汶上县生态环境局反馈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3日—2022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537-3231205 电子邮箱:wsxhbjwkk@126.com 信函邮寄地址:汶上县明星路汶上县生态环境局 邮编:272500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是城市环境噪声防治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在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要求,我县要于2022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划定工作,优化噪声监测点位并明确到区划图中。因此,编制《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方案主要内容 《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送审稿)共分八个部分,分别是:划分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划分类别及标准、划分方法、划分结果、环境管理要求、监督与管理。 适用范围为:汶上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北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吉祥路-泉河大道-G105-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东至东二环路,面积为42.31km2。 划分结果为:(一)1~3类声环境功能区。汶上县无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故未划分0类区。城市规划区共划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2个,面积为1.40km2;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18.21km2;3类声环境功能区3个,面积为9.89km2。对规划区范围内12.81km2的以农用地为主的区域,本次划分未确定其声环境功能区类型,后续根据其实际开发建设情况划分。具体见下表。 1~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表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21个,包括21条道路,全长约87937m。汶上县城市规划区内未建设铁路,故未划分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根据用地现状,将汶上县第一中学片区划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即:北至圣泽大街,南至市政路,东至普陀山路,西至明星路。 根据上级要求,《技术报告》对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调整优化,共设置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14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共设置22 个,均位于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内,主要分布在主干路及主要次干路。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共设置7个,1类功能区2个(大宝相寺、县生态环境局),2类功能区2个(圣泽中学、政务服务中心),3类功能区3个(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开发区管委会、辰欣药业),选取的这个7个点位符合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布点要求,可直接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 三、起草过程 我县于2022年7月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7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收集各有关部门材料,编制完成了《划分方案》和《技术报告》初稿,10月21日下发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10月23日—年11月24日,县生态环境局就《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25日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汶上街道、中都街道、南站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3日下发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均无意见。11月6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已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四、起草部门审核机构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情况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法制科对材料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报告和公平竞争审查报告。2022年11月2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召开党组会议,对《方案》进行了讨论,同意上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流程,并通过了合法性审核。12月3日,县司法局对《汶上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下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