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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7574765290/2022-015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1-03 发布机构: 县发展和改革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汶发改〔20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1-03 16:28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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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发改〔202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

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光伏企业(户用):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汶上县供电公司

20221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

及并网管理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优化我县能源结构,积极服务可再生能源科学有序安全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规范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实现分布式光伏与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匹配,提升分布式光伏安全管理水平。

二、项目申报方法和流程

(一)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

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应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线上办理备案手续,再由户主(自然人)持有效证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到县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厅办理并网申请

(二)非自然人(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光伏项目投资方或委托人应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线上办理备案手续,再到县供电公司供电营业厅办理并网申请,供电公司答复接入电网的原则性消纳意见后,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理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确认名单。

1.到供电公司办理并网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相应施工资质复印件(若委托第三方施工,需提供委托施工合同)。

3)土地、房屋产权合法性支持文件(若场地属于租赁性质还应提供租赁协议)。

4)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

2.发展改革局办理光伏平价网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按附件模板,胶装成册)。

1)填写《汶上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价上网申请表》加盖公章并签字

2)签署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不需要国家补贴承诺函加盖公章并签字

3)供电公司出具的接入电网的原则性消纳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4项目备案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

7土地、房屋产权合法性支持文件,场地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土地证,双证必须齐全并将原件带来备查,若场地属于租赁性质还应提供租赁协议

三、规范备案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自然人(户用)和非自然人(企业)申请的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备案和公示,供电公司建立可用容量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接入受限的及时函告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分布式电源接入时应综合考虑该区域已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情况,确保分布式电源接入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用电对于无法满足分布式光伏接入消纳能力的地区暂停备案服务供电公司加快进行电网配套改造建设提升分布式电源消纳能力后,函告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重新发起备案审批流程。

光伏项目投资人要对提报的光伏项目建设地址、房产性质、并网规模等备案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欺瞒行为,将不予备案并网,已经备案的由供电公司及时告知审批部门给予撤销备案,供电公司不予并网,并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四、项目验收和并网要求

1.安装主体屋面的合法性由开展居民光伏业务的企业负责,不得在违章建筑上和不符合安全条件屋顶上安装光伏组件。

2.光伏建设企业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申请并网验收必须在房屋新建(修缮)完毕、脚手架等附属建筑器具完全拆除后,具备安全并网条件的才可向供电公司申请。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后由光伏建设企业提供项目并网调试和验收需要的材料。光伏建设企业对并网调试和验收需要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一旦发弄虚作假和欺瞒行为,供电公司不予并网,并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五、规范光伏安装施工企业管理

(一)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光伏建设企业必须具备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建筑业专业承包资质。

2.光伏建设企业须在汶上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在光伏项目并网后应将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电话等信息张贴在逆变器或其它便于查看位置。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质量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太阳能组件必须是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CQC认证且达标的产品。

2.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并网逆变器须是通过CQC认证的产品。

3.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配电箱为成套配电箱且须经过3C认证,表箱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或SMC材质,箱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刀阐、断路器、浪涌保护器、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等。

(三)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建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确保项目铺设在主体合法建筑产权范围内,禁止在违章建筑和产权不清的屋顶搭建。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得安装在商业用途的房屋屋顶。

2.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建筑屋顶的安全条件,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综合管线、维修、排水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不得与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相违背,并考虑太阳能热水器、水箱、管线等设施的安装位置。

3.采用的光伏支架必须为铝合金、不锈钢等防腐防锈材质,支架、支撑金属件及其连接点应具有承受系统自重、风荷载、雪荷载、检修荷载和抗震作用的能力,光伏组件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应满足《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文件相关规定。

(四)光伏建设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服务要求

1.光伏建设企业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销售服务,严禁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光伏贷款,损害用户权益、扰乱光伏行业健康发展。

2.光伏建设企业要保障项目安全可靠运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具有资质的运行人员负责光伏电站的运维和操作,严禁光伏建设项目违规分包,降低工程质量。

3.光伏建设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客户拨打服务电话后应当天与客户取得联系,及时响应客户服务诉求。

六、规范分布式光伏违约私自增容处理

1.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是指安装光伏板的总容量,光伏建设企业要严格按照备案容量进行建设超出备案容量2%,认定为私自增容。

2.坚决杜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私自增容现象,一经核实,由供电公司当场予以解网,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用户整改达标后重新并网。

3.客户确有增容需求的,向供电公司递交申请。办理发电项目备案后,办理增容业务,增容部分与原有容量部分要实现物理隔离,具备分表计量条件。

七、推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1.加大非法建设整治力度。相关部门联合属地镇街,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认定、利用假冒伪劣产品、不按规范设计施工、私自搭建、未按照承诺要求建设、借用、租用、伪造施工资质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2.供电公司严格按照分布式光伏建设标准进行并网验收,对于验收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对拒绝落实整改要求、发生严重扰民事件、发生蓄意扰乱市场行为的企业及法人,一经查实纳入行业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3.规范光伏项目拆迁管理。备案的项目依托建筑物安装光伏,建筑物拆除,项目自然终止,备案失效。因房屋拆迁造成光伏设备拆除,若继续保留设备另选址新装的,应变更项目备案,补贴电价按照新的备案日期、并网日期执行。

4.县供电公司每季度对光伏并网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形成分析报告报送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八、其他说明

1本通知所指的光伏建设企业是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代建企业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企业。

2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运行后,如遇房屋纠纷、建设安全、土地征收需拆除及项目建成并网后所产生的问题,一切由项目方本人和单位自行承担。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意见实施期间,若上级部门公布最新政策标准,则以最新政策标准为准。

 

附件:工商业分布式平价上网支持性文件(模板)


政策解读: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及并网管理的意见

信息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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