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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苑庄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汶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汶上县人民政府网”(www.wens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苑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汶上县苑庄镇阜前路045号,联系电话:0537-65861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苑庄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基本情况
2021年全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占信息总量的2%;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信息总量的2%;公告公示类信息1条,占信息总量的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信息总量的2%;招录及任免类信息2条,占信息总量的4%;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3条,占信息总量的5%;重点领域公开信息6条,占信息总量的11%;会议公开类信息13条,占信息总量的23%;其他类信息28条,占信息总量的50%。通过“苑庄民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899条,2021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数400余条。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苑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苑庄镇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12月份,全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苑庄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镇、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且有效的宣传。在信息发布上严格执行“三审”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好信息发布前内容审核和排版工作,杜绝出现错误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
在汶上县人民政府信息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苑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及时上传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查看。
2.新媒体平台
开通“苑庄民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对重要政策及工作成效进行深入解读,全面展示苑庄镇新形象,共刊发1899篇微信稿。
3.政务公开实体栏
在镇政府及辖区各村村委会大院内设立政务公开实体专栏,及时发布全镇工作动态,并做好专栏日常维护,方便群众监督。
4.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公开专区位于苑庄镇为民服务大厅一楼,在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共设有政府信息线上查阅区、政务公开文件资料查阅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区以及政民互动主题活动区等功能区。专区共配备有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LED电子屏幕、一体机、文件查阅架、雨伞架、意见箱等设施设备,放置有《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汶上县政府工作报告、苑庄镇政府工作报告、苑庄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资料,悬挂张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全县各级各部门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海报等资料,为群众企业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和办事咨询服务、政务参与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汇总梳理、门户网站更新维护等日常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科室负责人、2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报送等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素质和能力。2021年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5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
3.定期开展自查。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重点工作公开、重大决策及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提到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有待提升和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3个问题,2021年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2021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不突出。下一步我镇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公开渠道,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动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升级晋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苑庄镇2021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苑庄镇作为责任单位,主动对接各牵头部门,认真完成2021年汶上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苑庄镇2021年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苑庄镇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苑庄镇组建政策宣讲团,进村入户,对各项惠民政策一一详解,真正让群众明白惠民政策“惠在何处,惠从何来”,真正打通了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2.苑庄镇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认真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设,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苑庄镇抢抓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全面推行试点乡镇机遇,借力政务公开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村宣传栏等公开渠道将六种可以批准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情形、七种不予批准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情形及相关程序广泛公布出去,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4.苑庄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群众可以通过电脑查询县政府网站公开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业务办理结果,也能在资料区浏览近期各种惠民政策,反馈相关问题,真正地让政务公开更透明亲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PDF版】
苑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pdf
【文字版】
苑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