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汶政发〔2022〕1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为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履行好政府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地担负起推动汶上高质量发展、加快“强富美高”新汶上现代化建设的重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的落地落实,县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带头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尽职、能力过硬、担当实干、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走在前列、当好表率。
二、《意见》征集情况
1月24日,县“两会”结束后,县政府研究室第一时间起草《意见》(草稿),将《意见》报各位县长、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月25日,经汶上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公信力、执行力、落实力,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建设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政府,加快“强富美高”新汶上现代化建设。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七个部分,20个方面。第一部分,旗帜鲜明讲政治;第二部分,高点定位谋发展;第三部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第四部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第五部分,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第六部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第七部分,严格自律廉洁勤政。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理论武装。县政府领导同志积极参加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县政府党组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每年列出个人自学计划。
(二)高点定位谋发展
3.全面提升工作境界。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围绕“事争一流作表率,争先进位走在前,推进“强富美高”新汶上现代化建设。
4.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1234+3”工作体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产业立县、制造强县”不动摇,努力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5.加强对工作的研究和督导。健全完善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地落实。
(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6.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补齐民生保障短板,每年办成一批民生实事。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一线工作法”,县政府领导同志坚持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
8.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严格落实县级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意“5”来听等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9.雷厉风行抓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时,要第一时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10.进一步规范和精简会议活动。县政府部门、单位提报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
11.严控发文数量和规格。力戒以文件落实文件,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持不发。着力压减公文篇幅,提高公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文件,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五)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12.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静默认证”机制,扎实推进“双全双百”工程,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日办结、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实施惠企政策“暖企行动”,开展千企评议活动,聚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1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六)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5.坚持从严治政。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各项事业新发展。
16.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民主生活会。
17.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重要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七)严格自律廉洁勤政
18.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9.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一言一行,廉洁用权、秉公用权,远离底线、不越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