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汶上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办公地址 | 汶上县国防大厦1412室 | 邮政编码 | 272500 |
机构性质 | R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
执法主体 类别 | R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 ||
执法职权 类型 | □行政许可 R行政处罚 R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R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奖励 | ||
执法职责 | 1、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违规事项处罚;2、企业投资备案类违规事项处罚;3、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罚;4、对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规定的行政处罚;5、对信用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查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的行政处罚;6、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从事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的生产或者调配的行政处罚;7、对管道企业未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处罚;8、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9、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许可的处罚;10、对粮食收购资格违规事项的行政处罚;11、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12、对粮食经营者违反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的处罚;13、对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处罚;14、对粮食经营者违反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规定的处罚;15、对承储企业违反地方储备粮管理规定的处罚;16、对承储企业套取差价骗取贷款和财政补贴的处罚;17、对未及时报告价格异动,及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行政处罚;18、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招标核准手续的行政处罚; | ||
执法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 (九)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十)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十一)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十二)国家发改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十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十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 ||
行政执法程 序 | 1.一般程序:立案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告知书送达-听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结案。 2.简易程序:立案申请-当场行政处罚-结案。 | ||
监督途径 | 汶上县司法局举报电话:0537-7288609; 举报邮箱:wensxsfj_bgs@ji.shandong.cn; 办公地址:汶上县宝相寺路653号。 汶上县发改局办公室举报电话:0537-7212658; 举报邮箱:7233846@163.com ; 办公地址:汶上县国防大厦141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