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7.5万吨磷系新材料、10吨氘代试剂及850吨电子级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汶上化工产业园
项目总投资:82100万元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污染产生及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防治特点
1#车间废气经二级液碱喷淋+纤维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8)排放;3#车间废气和7#车间五氯化磷干燥、包装废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9)排放;6#车间废气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经20m排气筒(P10)排放;8#车间废气经二级液碱喷淋+纤维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1)排放;9#车间含氯废气经管道引入8#车间二级液碱喷淋+纤维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1)排放,其他有机废气经管道引入厂区RTO装置区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5)排放;10#车间有机废气经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12)排放,含尘废气经旋风除尘+洗涤塔处理后,引入车间一级碱吸收+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12)排放;11#车间废气经引入车间一级碱吸收+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P13)排放;14#车间有机废气经一级液碱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14)排放,其他废气经三级降膜水吸收+二级液碱喷淋处理后引入25m排气筒(P14)排放;15#车间(产品主要为氘代试剂)废气经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15)排放。
氯仿、丙酮、甲醇、乙腈、苯、四氢呋喃、氯苯、环氧乙烷、VOCs等排放浓度和VOCs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参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氯化氢30mg/m3,氯气5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排放废主要考虑生装置区由于跑、冒、滴、漏等环节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仓库未收集的废气,采取合理措施后,各污染物厂界均能达标排放。
(2)废水产生及防治特点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产生及防治特点
主要采取消声、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产生及防治特点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滤布、废活性炭、精馏残渣、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得到合理处置。
三、结论
建设单位须严格遵守“三同时”规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网络链接:/col/col20182/index.html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人方式见第七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厂区周边的居住区、文化区及农村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征求当地群众和政府部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对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噪声、废气、污水、固废等)的态度、要求及其他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环评单位联系信息
环评单位名称: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37-2395806
八、建设单位联系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72308780
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日。
山东汉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