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14:09:56 | |
| 标题: | 汶政办字〔2021〕25号 关于印发《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文号: | 汶政办字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14:09:56 |
|
汶政办字〔2021〕25号 关于印发《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
汶政办字〔2021〕25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驻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 实 施 方 案
近期,我县被列为山东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方案》(鲁金稳字〔2021〕11号)要求,全力做好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求,紧紧抓住我县被列为全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的机遇,引导全县重点企业树立“实体为本,资本为器”的发展理念,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全力推动我县企业多上市、快上市,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研究制定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强化服务、协调、扶持,积极推动企业上市。 2.企业自主。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尊重企业上市意愿,尊重企业选择中介机构、确定上市板块的自主决策权。 3.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问题,营造推动企业上市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新风光电子科创板上市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上市后备企业的主观能动性,推动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尽快实现上市;积极培育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尽快达到上市标准,启动上市程序。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4家,孵化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5家以上,实现上市公司集聚、主导产业集群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着力加快重点企业上市步伐。抓住金成技术被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机遇,加强与该公司对接,制定上市时间表、路线图,争取2021年9月底前接受山东证监局辅导备案,2022年上半年提报首发上市申请材料,2022年底过会,2023年上半年成功上市,成为汶上县第二家上市公司、第一家民营上市公司,对我县企业形成更大、更直接的示范带动效应。(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中都街道) (二)着力扶持企业快速发展。按照县政府《关于实施“双20”制造业企业培育行动和企业攀登工程的意见》(汶政发〔2021〕4号)要求,深入实施“双20”制造业企业培育行动和企业攀登工程,给予企业财政、融资、用地等多方面支持,培育梯次发展的强企方阵,充实全县上市后备企业筛选范围。(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人行) (三)着力培育挖掘优质上市后备资源。对华首重工、大佳机械、华尚电气等上市挂牌意愿强烈,并已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上市后备企业,加大培育力度,推动尽早达到上市要求的财务指标,力争华首重工2022年纳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深入“双20”企业、重大产业项目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实现更快发展。对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推动其快速对接中介机构,开展上市工作;对财务指标尚达不到上市要求,但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3-5年内能够达到上市要求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对具有强烈上市愿望,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快速发展的在建重大产业项目进行跟踪培育,争取更多企业列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形成重点突出、后备充足、梯次推进的良好上市工作布局。(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汶上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四)着力强化专业推动。加强与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沟通联系,发挥资本市场专家团队作用,常态化开展重点后备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为企业上市把脉问诊。鼓励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聘请中介机构提前介入、精准培养、跟踪规范,引导企业合理规划上市路径,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运行,为企业上市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五)着力强化政策扶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的意见》(济政字〔2020〕88号)和县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汶政字〔2019〕18号)要求,及时足额兑现上市奖励资金和扶持政策。适时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实现上市、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的奖励力度。针对不同企业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一企一策”专题研究,制定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六)着力优化上市“绿色通道”。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县直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靠上服务,搭建上市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动科研、能耗、项目、土地、技术、财政资金、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等要素资源向重点企业集聚。在行政审批、合法合规性确认、证明文件出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募投项目落地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全方位、高效率服务企业上市。加大对企业家队伍和企业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才素质;上市公司、拟上市重点后备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高精尖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按规定享受人才招引相关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着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鼓励已上市公司新风光电子用好、用活、用足资本市场工具,集聚创新人才、技术、项目等高端要素,大力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条资源融合,形成上市公司与配套企业联动发展格局,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做好上市公司跟踪服务,积极招引产业链条企业入驻汶上,提高本地配套率;加大政府平台宣传推介力度,扩大上市公司及其产品知名度;深化政策集聚投放,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汶上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议定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扶持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企业上市工作开展。 (二)实行专班推进。从相关部门、企业所在乡镇(街道)、企业抽调人员,组建“县-镇-企业”三级工作专班,为企业提供精准分类指导、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企业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考核激励。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县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将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成效情况纳入县对各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汶上经济开发区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推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洪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强 县委常委、副县长 魏中齐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吴德强 县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宫庆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效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振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洪联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洪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韦德明 县公安局副政委 宋恩全 县财政局局长 李登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崔兆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 伟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局长 李瑞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福峰 县商务局局长 徐 燕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圣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保平 县统计局局长 刘 珍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魏建国 国家税务总局汶上县税务局局长 张元振 中国人民银行汶上县支行行长 徐秉初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宁监管 分局汶上监管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刘珍兼任办公室主任。 原文件下载: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汶政办字〔2021〕25号 关于印发《汶上县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