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教育领域 > 义务教育 > 招生信息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266/2021-03030 组配分类: 招生信息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20 17:49 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21〕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招生行为,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做到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教育公平公正、有利于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计划管理”的原则。小学实行划片登记入学;初中实行与小学对口直升入学。

(二)坚持房产、户籍为主的原则。实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先、户籍地为后的招生办法。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阳光招生”,公开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平台、招生时间、招生结果、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努力促进学生入学机会均等。

三、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以小学六年级学籍为准对口直升初中。

(二)房户条件。适龄儿童首先依据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房产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时,在提交无房产证明后方可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且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姓名需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均无房产时,按户籍地址入学。

(三)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外来经商人员要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有户口簿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且居住期限一年以上。(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指县域以外的人员)

(四)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人、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凭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审核安排入学。

四、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根据上级招生政策和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际,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1),划定各校招生范围(见附件2、附件3);乡镇学校招生由乡镇教体办负责,按其划定的区域招生,原则上不得跨乡镇招生,跨乡镇招生的需由相关乡镇协商并报县教体局备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本县招生,学校招生简章报县教体局审核后方准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五、招生办法和时间

(一)招生方式。今年全部使用汶上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招生。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登录“爱山东济时通”APP,在平台内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入学,平台于8月开放。(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手册)

(二)城区小学报名。由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在平台上填写信息,上传适龄儿童照片、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材料,8月1日—8月10日完成上传,8月20日前完成审核。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城区初中报名。在城区有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初中集体上传报名信息,其它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平台上填写信息,上传学籍号码、学生照片、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材料,8月1日—8月10日前完成上传,8月20日前完成审核。审核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农村学校、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农村学校、民办学校招生也使用平台进行报名,与城区学校同步进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到校报名入学,于8月10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教体、监察、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组,负责报名审验、入户调查等工作。县教体局按招生片区组成督查组,对各学校招生情况进行督察。

(二)坚持控制班额。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控制招生班额,推进新建学校的投入使用,防止56人以上大班额反弹,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三)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乡镇、各学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困境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县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乡镇、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鉴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儿童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严格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七)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报刊、报栏等媒体,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争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切实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子女入学问题,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招生咨询电话:0537-6551175。


附件:1.汶上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汶上县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3.汶上县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4.汶上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


汶上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小学招生计划

初中招生计划

班  数

人  数

班  数

人  数

第一实验中学



16

880

第二实验中学



24

1320      

第三实验中学



18

990

第四实验中学



14

770

第五实验中学



14

770

第六实验中学



6

330

第一实验小学

18

990



第二实验小学

18

990



第三实验小学

18

990



第四实验小学

12

660



第五实验小学

16

880



第六实验小学

10

550



合   计

92

5060

92

5060


附件2

汶上县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学校

范围

第一实验小学

由彩虹桥沿广场路向东,至普陀山路向北,至尚书路向西,至中都大街向北,至宝塔路向西,西以泉河为界。

第二实验小学

由彩虹桥沿广场路向东,至明星路向南,至新世纪大道向西,至峨眉山路向北,至九华山路向东,至泉河向北至彩虹桥。

第三实验小学

(吉市口校区、西和园校区、西门校区)

东以泉河路为界,南以九华山路为界,西以西二环为界,北以北二环为界。

第四实验小学

(东关校区、东门校区、小楼校区、刘庄校区、马堂校区)

北二环与东二环交汇处向南,至广场路向西,至普陀山路向北,至尚书路向西、至中都大街向北,至宝塔路向西,至泉河路向北,至北二环向东至东二环;招收刘庄村、八里桥村、马堂村、水坡村适龄儿童入学。

第五实验小学

(东和园校区、高村校区、小秦校区)

东以东二环为界,南以新世纪大道为界,西以明星路为界,北以广场路为界;招收东槚柏村、西槚柏村、大高庄村、周村、小秦村、前小秦村适龄儿童入学。

第六实验小学


东以明星路为界,南以南二环为界,西以峨眉山路为界,北以新世纪大道为界。

附件3

汶上县2021年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学校

范围

第一实验中学

第一实验小学毕业生

第二实验中学

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在二环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第六实验小学毕业生

第三实验中学

第三实验小学吉市口校区、西门校区、西和园校区毕业生

第四实验中学

第四实验小学东关校区、东门校区、小楼校区、马堂校区、刘庄校区毕业生

第五实验中学

第五实验小学东和园校区、高村校区、小秦校区毕业生

第六实验中学

第六实验小学毕业生,南站街道鹿庄小学、刘村小学、李海小学毕业生


附件4


汶上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咨询电话


学     校

咨询电话

第一实验小学

0537-6581167

第二实验小学

0537-6725251

第三实验小学吉市口校区

0537-6629006

第三实验小学西和园校区

0537-6566370

第三实验小学西门校区

0537-3321505

第四实验小学东关校区

0537-6508807

第四实验小学东门校区

0537-6532660

第四实验小学小楼校区

0537-7033234

第五实验小学东和园校区

0537-6561277

第六实验小学

0537-3318620

第一实验中学

0537-6550807

第二实验中学

0537-7287906

第三实验中学

0537-6550807

第四实验中学

0537-6550277

第五实验中学

0537-6507387

第六实验中学

0537-7264166


信息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