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近日,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发了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补助资金结算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1〕37号)。通知要求, 7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做好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补助资金结算工作。本次结算后再补缴的,财政不再承担相关补助资金。为做好我县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积极引导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应补尽补,应缴尽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我县已申请补缴仍未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的退役士兵,于7月16日前及时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逾期财政不再承担相关补助资金。
二、请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未申请补缴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务于7月16日下午5:00前,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抓紧办理申请补缴事宜,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补缴资格和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7-7285877,18863700653。
汶上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