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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3266/2021-04972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1-06-05 发布机构: 县教育和体育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79号提案《关于规范课外辅导机构培训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05 15:19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课外辅导机构培训的提案收悉,现在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当今社会,大多数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以及兴趣爱好的培养越来越重视。在此影响下,我县社会上也出现了补习班、兴趣班、特长班等形形色色的辅导班。这些辅导班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特长、兴趣的补充性需求。然而,也有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管理不规范,一些机构超范围经营,收费标准不一甚至过高;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办学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扰乱了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加重了学生学习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利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针对我县一些校外辅导机构存在的一些类似的问题,您在提案中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和解决办法。县教体局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我们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职责职能,深入研究,强化措施,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出台《汶上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校内办学行为。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课程设置标准开齐课程、开全课时。各校执行市县教学计划,做到“零起点”教学。要求学校每学期初公开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全程接受监督。在控制学生作业量方面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科学设计作业内容,分层布置作业,作业批改全部由教师完成。我县每年出台义务教育招生文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义务教育阶段一律免试入学。

对取得办学许可证、领取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为了提高其办学水平,教育主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办学行为。县教体局组建学科培训班审核、研判专家团队,对每一处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查看培训教师资格证、培训课程表、档案资料等相关材料,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小学教师、小学校长签订“零起点”教学承诺书,坚决防止课外、校外的提前教学冲击正常教学计划。同时,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从根本上惩处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这一社会反映强烈问题。为畅通投诉渠道,公开县、乡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学生和家长监督。


二、排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省市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专项行动要求,我县2018年5月出台了《汶上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12月出台《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排查整治,摸清底数,理顺关系,分类整理。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领取营业执照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省市办学条件标准,完善整改,争取达标,对合格的在网上公布为白名单。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有照而不具备办证条件却继续超范围经营的,则依法取缔。

三、全面开展小学课后服务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构建家校共建的良好育人机制,2019年9月,全县所有公办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活动,有需求的小学生应全部保障。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和学生兴趣爱好,科学设计课后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各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有需求的学生,结合学生兴趣特点,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进行。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信息来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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