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牧字〔2021〕15号
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
《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属各科室、股室:
现将《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6月7日
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扩大民主,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公众关切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政府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政务运行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中心牵头起草的需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责任科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二)推进执行公开
1.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主动公开上级业务部门发布的各种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及重要方案制度。围绕中心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科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2.健全重大决策督查情况公开制度。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强化决策执行力。(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三)推进服务公开
1.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中心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责任科室: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2.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其他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股)
(四)推进结果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围绕中心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实事求是公布落实结果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通过社情民意调查方式,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开评价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展现形式等要件,重点推进上级扶持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三、扩大政务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一)强化政策解读
中心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注重政策解读的易读性,积极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便于群众接受和理解。(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加强对畜牧业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宣传,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下达的舆情督办函,要认真做好调查、处置和回应工作,并以正式函件的形式报送调查、处置和回应工作情况;对涉及中心的重要政务舆情及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等,要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对我局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三)加强政民互动
1.加强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热线处置机制,及时受理、分流、督办、回复,不断提升处结率和满意度。(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2.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建立建言建议收集、办理和反馈制度,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四、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邀请媒体代表参与了解围绕中心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按规定主动提供信息。开通官方政务微信,及时转载转发上级业务部门重要政策文件信息,主动发布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各类工作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经管股、生产科技股、动物卫生防疫股、法制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化验室、信息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饲料监察所)
(二)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
积极参与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信息平台,推进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备案产品的宣传,做好兽药饲料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股)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中心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工作机制。
2.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抓好学习培训
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采取举办培训班、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股、法制股)
(四)强化考核监督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提高分值权重。同时,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对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