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县成功举办 |
||||
|
||||
|
5月30日,济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县成功举办,济宁市政府党组成员王宏伟同志,市民政局局长岳根才同志,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洪文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各县市区(功能区)分管负责同志、民政局局长;我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街道)及社会组织负责同志和儿童代表参加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卞延军同志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洪文同志作了致辞,对与会领导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围绕建机制、夯平台、强队伍、送服务等方面介绍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随后,参会领导向部分儿童代表发放了“六一”儿童节节日礼物,儿童代表进行了发言。 市政府党组成员王宏伟同志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王宏伟同志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至关重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旨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宏伟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主动参与、积极行动,以开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进一步强化物质依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落到实处。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社会各界要积极主动参与,在各自领域切实履行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最后,王宏伟同志宣布,济宁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参观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现场;随后到县儿童康复中心、第四实验小学小楼小区关爱儿童工作站、汶上街道未保工作站和汶上街道八里桥村儿童之家等护童成长工作站点进行了现场观摩指导,对我县在儿童服务机制建立、平台搭建、人员配备、服务递送和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来源:微信公众号“汶上县民政局”)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