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汶上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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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决策依据
我要发表意见
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现将《汶上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6月2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汶上县科学技术局。 电子邮箱:wskj7212731@163.com 地址:汶上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汶上县创业大厦806) 联系电话:0537-7212731 汶上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6日 汶上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塑造我县创新发展新优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我县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以科技创新引领我县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企业培育,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活力 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税前加计扣除认定的企业研发投入,在省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按认定总额的1%给予配套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纳入研发统计范围,对纳统规上企业当年研发投入500—1500万元、1500—3500万元和35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分别增长超过30%、20%、15%以上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二、强化平台创建,提升科技平台服务能力 3.推进企业科创载体平台提质升级。建立企业研发平台培育库,支持争创省、市科创平台,对新获批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县财政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奖补,新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6万元研发经费补助;支持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每新注册一家新型研发机构县财政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通过省级备案后,再给予10万元补助。 三、激发人才引育,提高科技人才支撑能力 4.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对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支持,参照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强县战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汶发〔2020〕7号)执行。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纳入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年度工作业绩突出,评价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县财政给予表彰奖励,已经获得上级补助的科技特派员县级不再重复奖励。 5.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位完成人的我县人员、获得省科技奖项的前两位完成人的我县人员,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11号)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6.鼓励企业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企业参加省、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对进入决赛的企业和项目,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或团队3万元、2万元奖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外专项目,对进入国家、省评专家论证环节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强化产学研合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7.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凡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研究院、产业基地以及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效果明显的,县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给予3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县政府和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发生的费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8.支持企业开展高层次论坛。在我县组织国家级、省级高层次、高水平学术论坛和交流等活动的企业,县财政按活动费用分别给予50%、30%补助,最多不超过20万元。 9.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按山东省税务系统出具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技术输出方奖励,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及其相关技术实施转化,开发出新产品达到批量生产能力或实现生产工艺明显改进的,按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优选一批本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机构每年可最高奖励10万元,技术经纪(经理)人每人每年最高奖励5万元。同一主体、同一项技术不重复奖励。 10.落实企业创新普惠性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产生的费用,在省市“创新券”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10%配套补助。 本政策措施自2021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文件与我县其他文件规定的同类别项目,不重复奖励。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塑造我县创新发展新优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我县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以科技创新引领我县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县要求及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县科技局起草了《汶上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制度文件的必要性 2020年1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四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性省份。2021年1月4日,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林红玉指出,要全力以赴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各县市区要研究出台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政策,拿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对支持产业作用大、效果好的平台、院所和人才团队,要给予重奖,形成鲜明的导向。1月5日,汶上县十八届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确定,由县科技牵头,研究出台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政策,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5月21日,全市科技创新暨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汶上县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从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平台建设、人才培育引进、产学研合作四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技改革攻坚,以制度创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塑造我县发展新优势。 (一)强化企业培育,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活力。 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鼓励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税前加计扣除认定的企业研发投入,在省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按认定总额的1%给予配套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纳入研发统计范围,对纳统规上企业当年研发投入500-1500万元、1500-3500万元和35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分别增长超过30%、20%、15%以上的企业,县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二)强化平台创建,提升科技平台服务能力 3.推进企业科创载体平台提质升级。建立企业研发平台培育库,支持争创省、市科创平台,对新获批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县财政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奖补,新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6万元研发经费补助;支持创建新型研发机构,每新注册一家新型研发机构县财政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通过省级备案后,再给予10万元补助。 (三)激发人才引育,提高科技人才支撑能力 4.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对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支持,参照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强县战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汶发〔2020〕7号)执行。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纳入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年度工作业绩突出,评价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县财政给予表彰奖励,已经获得上级补助的科技特派员县级不再重复奖励。 5.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位完成人的我县人员、获得省科技奖项的前两位完成人的我县人员,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11号)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6.鼓励企业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企业参加省、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对进入决赛的企业和项目,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或团队3万元、2万元奖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外专项目,对进入国家、省评专家论证环节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强为化产学研合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7.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凡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研究院、产业基地以及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合作效果明显的,县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给予3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县政府和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发生的费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8.支持企业开展高层次论坛。在我县组织国家级、省级高层次、高水平学术论坛和交流等活动的企业,县财政按活动费用分别给予50%、30%补助,最多不超过20万元。 9.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按山东省税务系统出具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技术输出方奖励,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及其相关技术实施转化,开发出新产品达到批量生产能力或实现生产工艺明显改进的,按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优选一批本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机构每年可最高奖励10万元,技术经纪(经理)人每人每年最高奖励5万元。同一主体、同一项技术不重复奖励。 10.落实企业创新普惠性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产生的费用,在省市“创新券”补助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10%配套补助。 四、起草说明 为全面塑造我县创新发展新优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我县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以科技创新引领我县高质量发展,县科技局组织开展《政策措施》的起草工作。《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进行了会签,召开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经过研讨论证。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