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请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的通知 |
||||
|
||||
|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强县战略实施重点人才工程的若干意见》(汶发〔2020〕7号),现就市县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条件及补贴标准 市县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分为博士研究生引才补贴申请和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引才补贴申请,可同时申请但不重复享受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范围、条件及补贴标准 1、申请范围:新引进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下称新引进博士)的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除学校、医疗机构外限急需紧缺专业)和各类企业。 2、申请条件:新引进博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新引进博士缴纳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给新引进博士。 (二)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申请范围、条件及补贴标准 1、市级引才补贴:新引进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税务登记县(市、区)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3000元;“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学士本科生,引才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2000元)。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相应层次引进人才。 2、县级引才补贴:新引进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4月30日,属首次在汶上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县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二、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青年人才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 (二)线上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引才单位通过“济宁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25.16:8081/)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引进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的引才单位通过“人才济宁”(http://jining.rcsd.cn/officehall/policyimple/202012/t20201210_4581088.html)按要求完成单位注册后上传申请材料。其中,引才补贴申请月数计算截至2021年4月。 (三)名单公示。县人社局负责对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申报材料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拟定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县人社局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引才补贴发放到人才所在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收取申请材料,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通过相应申报平台进行上传。 (二)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当年未进行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单位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审查核实、资金发放监督工作贯穿政策执行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的用人单位,取消申请引才补贴资格,追回已发补贴,并追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537-7239578 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