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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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决策依据
我要发表意见
按照县政府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邮件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意见”)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上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昊基 电话: 0537-3318212 邮箱: wsxzck@163.com 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开元大厦3007室 一、《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 2018年底,每万人有效发明拥有量纳入省市县综合考核,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也在多种场合、文件中出现,但究竟什么是高价值专利,没有明确的说法。2020年底,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的提质增量,高价值发明专利纳入省对市考核,每万人高价值发明拥有量作为经济发展的预期性指标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局的各类文件,省对市,市对县也相继明确每万人高价值发明拥有量纳入省市综合考核指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在新华社的采访中明确高价值发明专利范围,即“1.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2. 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3. 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4. 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5.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发布通知,明确各级各类资助不得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阶段不得资助,不得资助年费,且资助金额总量不得超过实际发生官方费用的50%。 随着营商环境综合考核、市对县综合考核将知识产权列为考核指标,尤其是今年修改了有效发明专利统计口径,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考核指标和知识产权保护指标,发明专利申请和维持有效的费用骤然提升,我县原有奖励办法也起不到相应的激励引导效果。 二、调整范围 (一)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为严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要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二是省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拟将高价值发明专利作为考核指标,且今年修改了有效发明专利统计口径,仅原始申请地为汶上县的授权发明专利才纳入统计范围,我县原资助办法未设定原始申请地约束且无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条款。 (二)对比其他地区资金总量严重落后。根据市政府要求,1-4月份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后,按照各县市区有效发明专利提升数量排名,全市后三学前三,我们到高新区进行了对标学习,高新区已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提高到1000万元。其他地区如邹城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000万元。 三、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我们参考省级、高新区、鱼台县三个资金管理办法,结合“高价值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考核指标导向,制定了汶上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奖励等方面。将原来授权发明奖励2000元修订为“对当年度授权的原始申请地址为汶上县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实际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30%”;增加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最高资助2万元,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国内、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项目每件发明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实际缴纳的官方费用的50%;删除PCT国际专利申请资助;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授权发明专利转化运用引导资金,另外增加对专利奖、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质押,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增加对战略新兴产业发明专利的转化引导,鼓励企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并将相关技术实施转化。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