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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285990/2021-04489 组配分类: 事前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5-22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2021年汶上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发布日期:2021-05-22 00:00 信息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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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

汶上县国防大厦

邮政编码

272500

机构性质

R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执法主体

    

R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执法职权

    

R行政许可    R行政处罚    R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征用    R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R行政奖励

执法职责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三)承担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

(四)负责涉安全领域举报、投诉案件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工作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七)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依据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三)《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

(四)《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通过,2021年6月修订);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程    

一、案件来源: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人交代等

二、初查审核:不属于局管辖的,移送有管管辖权的部门;属于局管辖范围,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三、一般程序:立案审批;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询问、勘验检查、抽样取证、登记保存、查封扣押、鉴定意见);提出案件处理意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听证;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依法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结案审批、归档。

四、简易程序: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询问、勘验检查、抽样取证)

当事人陈述申辩;当场行政处罚决定;2日内备案;依法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最后结案审批、归档。

监督途径

办公地址:汶上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汶上县国防大厦418。

汶上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37-7210169;

举报邮箱:wsxyjj69@163.com



信息来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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