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县教育系统预防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汶上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局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计财科、安监科、规划建设科、基础教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全县学校校舍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和领导工作,做好校舍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平时对学校校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对校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发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全力以赴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街道)教体办、各学校、各幼儿园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校情制订学校校舍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安全意识
学校校舍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人命关天,安全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防范在先,警钟长鸣。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强化措施,责任到人,严加防范,确保校舍安全。
(二)坚持“四早”原则
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的四早原则。早预防:学校全体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排查学校的校舍安全,对存在D级危房和火灾隐患的,应立即封闭停用。早发现: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校舍安全的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早报告: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早整改:发现校舍存在安全问题学校及时给予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也应报告教体局。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发生校舍危险事件的处置
1、学校(幼儿园)处置:
(1)学校(幼儿园)发现校舍存在危险因素时,校长(园长)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本乡镇教体办、县教体局报告。
(2)学校(幼儿园)根据校舍危险情况应及时采取临时防护处理以及撤离学生等应急措施。
2、教体办、教体局处置:
教体办、教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察看,提出临时处理意见。同时请相关部门到现场对危房进行鉴定。对属于B、C级危房的,提出维修意见,要求学校进行及时维修。对属于D级危房的,要求学校立即撤离学生,停止使用,并予以拆除。
(二)发生校舍倒塌事故的处置
1、学校(幼儿园)处置:
(1)学校(幼儿园)发生校舍倒塌事故,校长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教体办、县教体局报告情况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进行抢险救灾,阻止事态发展。
(3)对在事故中受伤的师生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
(4)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2、教体局处置:
(1)接到教体办或学校、幼儿园发生校舍倒塌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局长汇报。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预案,并上报县政府。
(2)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指派专人尽快赶到事故现场,指导并协助学校做好施救工作,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3)发生师生受伤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请求县卫计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紧急救援。
(4)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指导学校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三)发生校舍火灾事故的处置
1、学校处置:
(1)发生火灾时,学校应立即拨通“119”火警电话。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紧急疏散,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局。
(2)各班主任应将学生及时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并对学生人数进行核对,发现缺少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组织教师和有关人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救火设备进行救火。严禁学生参与救火。
(4)发生师生受伤事故,学校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5)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和事故的调查工作。
2、教体局处置:
(1)接到教体办、学校、幼儿园发生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局长汇报,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3)发生师生受伤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请求县卫生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紧急救援。
(4)配合相关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指导学校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四)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处置
1、学校处置:
(1)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同时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报告,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2)学校有关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
(3)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同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2、教体局处置:
(1)接到教体办、学校、幼儿园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应立即向局长汇报。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预案,并上报县政府。
(2)县教育系统校舍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3)发生学生受伤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请求县卫健部门和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紧急救援。
(4)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指导学校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