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次邱镇付村集村、次邱镇田庄村土地以北、以南,汶嘉线以东,泉河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次邱镇付村集村、次邱镇田庄村。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次邱镇田庄村、南站街道孟庄村、南站街道前集村、南站街道张杭村土地以北、以南,南站街道张杭村土地以西,泉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次邱镇田庄村、南站街道孟庄村、南站街道前集村、南站街道张杭村。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南站街道张杭村土地以北、以东、以南、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张杭村。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南站街道辛店村以北、以东,南站街道梁桥村土地以南,泉河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辛店村、南站街道梁桥村。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南站街道梁桥村土地以南、以西,南站街道辛店村以北、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梁桥村。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南站街道岗子村土地以南、以东、以西,南泉河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都街道辛王庄村社区。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南站街道梁桥村土地以东、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站街道梁桥村。
用途: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汶上县泉河大道西延南延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经清点确认后,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被征地村委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予以明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汶上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孔维剑
联系电话:0537-7236720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