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承担汶上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协助汶上县委、县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事项的落实工作,现发布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一、大气环境质量攻坚
以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为总协调机构,以21条工作线为抓手,坚持每周例会、每天通报制度,督导各级各部头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加强重点示范区联防联控污染管控。加大对重点区域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重点监管领域、环境敏感区域、重点污染行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3公里范围内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煤烟及油烟等采取强化管控措施。二是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展整治效果帮扶“回头看”行动,提升涉VOCs企业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按照要求积极落实减排。三是大力提升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汶上化工产业园固定连续VOCs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四是开展重点行业错时生产。完善夏秋季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五是做好移动源尾气污染防治。完善重点用车企业门禁卡口管理,严控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使用,提高国五及以上柴油货车使用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检测,建设8套国省道“冒黑烟”抓拍系统,实施车辆抓拍。六是严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深化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切实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水环境质量攻坚
一是加强河道巡查和水质监测。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重点河道、重点区段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河流镇域出境断面监测,力争各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二是加强县域内水质自动监测。配合市级新建3个入境及县界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力争6月底前完成自动站建设。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涉水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工业企业环境执法,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查处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工业风险防控,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等事故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废液等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有效保护河湖环境,。
三、土壤环境质量攻坚
一是加强重点土壤污染单位环境监管。指导、督促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10月底前完成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并进行公示公开。5月底前督促所有企业建立落实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10月底前完成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动态完善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全县产生危废、经营危废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危废得到安全处置。12月底前完成乡镇医疗废物收集站和暂存点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监管能力,督促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四、强化生态环保宣传教育
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加强与学校、社区、社会团体的交流合作,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环保走进企业走进社区、绿水青山志愿者活动等活动,营造公众积极参与的浓厚环保氛围。
五、全面提升环保执法效能
一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利用“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活动,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闭环模式。二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定期开展重点信访“回头看”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三是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查快查大案要案,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惩重罚。四是利用工业企业用电环保监控系统、线上视频监控系统,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网格员环境监管效能。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