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11:42:57 | |
| 标题: | 汶政办字〔2021〕8号关于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 ||
| 发文文号: | 汶政办字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11:4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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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办字〔2021〕8号关于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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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驻汶有关单位: 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政府工作的提案346件。为切实做好今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将提案办理工作提上重要议程,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并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重要提案以及县政府领导阅批的提案,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措施,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做到“有部署、有督导、有成效”,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程序,严格答复格式。各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要认真清点,逐件登记,对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于5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不得擅自拖压和转办。对承办的提案,各单位要逐件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作出书面答复,不能以下属单位或内部科室的名义答复。答复提案要充分体现对政协委员的尊重,态度要端正,语气要诚恳,并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要根据答复实际情况标注提案所提问题解决的程度,以便汇总统计查询。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在类别一栏中用“A”标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在类别一栏中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在类别一栏中用“C”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在类别一栏中用“D”标注。各承办单位要将书面答复意见草稿一份连同原件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经审核无误后再提交正式答复意见,正式答复意见一式5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务求实效,做好复查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坚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答复质量,并结合办理工作实际,积极改进本单位工作。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并直接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委员作出解释,说明原因,求得谅解和支持。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复后,要积极主动地搞好复查。对提案答复后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作出补充答复。对政协委员不满意的答复,要及时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时,承办单位须当面听取委员的意见,现场答复,并在10日内作出书面补充答复。 四、加强沟通,做好协调配合。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各有关单位要分别作出答复;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会办单位要将答复意见报送县政府督查室的同时抄送主办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导调度,及时推广交流办理工作的经验做法,促进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格式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单 位 信 笺 头
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 答 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签 发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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