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自报告。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农户虚报面积的,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2、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村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
4、乡村两级公示。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7 天。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
5、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
6、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补贴信息,及时向金融部门拨付资金,督促金融部门将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本通”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