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2021年继续承担国家级粮改饲示范县项目,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济财农整指〔2021〕10号)及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粮改饲及振兴奶业苜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了现代牧业(汶上)有限公司等16家项目实施单位,并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编写了《汶上县2021年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后,2021年12月6日至7日,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济宁京杭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16家实施主体进行了验收。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项目建设符合考核标准,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饲料兽药科反映。
电话:0537—6629923。
附件:2021年汶上县粮改饲示范县项目验收结果
汶上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