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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22XP/2021-04418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成文日期: 2021-12-21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21 14:37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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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济宁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为确保圆满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自即日起,到 2022年 3 月 31 日结束。由质量技术监督科、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登记服务和信用监管科、反不正当竞争科、执法大队等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牵头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落实。要深入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住流通领域油品质量、配合溯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散煤销售、黑加油站点、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第三方检测机构联合抽查等 7 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向基层延伸。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监管所监管责任要落实到个人,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基本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围绕秋冬季大气 污染攻坚主要任务,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执法,对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 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 型案例公开曝光。未来较长时间内,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建立区域应急科所联动快速响应应对机制, 确保启动区域应急科所联动时迅速响应、有效应对。当县污染防治指挥部公布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按照提示信息,实施科所应急联动,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成品油质量、计量监管工作线

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七督战队办公室《关于统筹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油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七督战办〔2021〕29 号)要求,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油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市监质监字〔2021〕60 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加油站全覆盖监督抽查、快速检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规范加油站计量行为;集中打击劣质油品生产、销售企业。(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牵头,质量技术监督科、计量检定测试所、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成品油配合溯源工作线

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在用车用油品溯源机制的通知》(鲁环字〔2021〕154 号)文件要求,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对发现的油品质量问题线索进行生产、销售环节的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者主体责任。(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三)产品VOCs含量限值监管工作线

加强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产品 VOCs 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全县生产、流通领域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督促相关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牵头,质量技术监督科、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散煤市场管控工作线

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严控散煤销售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流通领域劣质散煤销售,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的违法行为。采暖期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做好散煤复燃专项检查,防止散煤复烧。(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五)黑加油站点清除工作线

严格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16 号)文件要求,落实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执法联动,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坚决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登记服务和信用监管科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六)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工作线

严格落实《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力实施打击假冒伪劣“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假冒伪劣大案要案,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处理一批商标、专利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营造强力震慑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反不当竞争科牵头,执法大队、知识产权科、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基层所要提高政治意识,落实属地责任,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各自职责,迅速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二)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各单位所要严格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各项要求,认真查找市场监管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检查频次、监管手段上主动加码,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并建立监管档案,发现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并认真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三)定人定责,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要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逐个站点查找问题,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个措施承诺整改时限。对于工作中发现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县局挂牌督办,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形式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理。

(四)集中整治,强化执法。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大力规范提升成品油、散煤及其他重点领域经营秩序。对销售不合格的成品油、散煤及其他重点领域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依法公示案件查处情况,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形成持续有力震慑。进一步畅通 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照法定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考核督查,执纪问责。我局将不定期调度各单位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问题突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整改不到位,影响大局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在监管工作中落实不力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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