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度企业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2020年6月15日以来,企业新引进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引进后3年内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
2、申请人所在企业税务登记县须为汶上县。
3、申请人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
4、首套商品住房是指申请人在汶上县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本人、配偶、子女或夫妻双方名下没有其他住房。
5、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子女共有。
6、申请人不存在影响申请补贴的个人征信问题。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士本科生,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四、申请材料
1、汶上县企业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提供)。
4、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和未婚子女)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除购房补贴申请表由企业到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领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企业盖章同意后,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
2、审核。县住房保障中心及时将申请材料分别推送各职能部门核实学历、年龄、就业情况、首套住房等相关情况。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汇总相关情况后,将初审名单及材料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3、名单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按程序申请拨付资金,本补贴为税后金额。
六、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应做好政策传达,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不遗漏,明确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并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按照文件要求,享受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已拨付资金全数退回,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申报地点:汶上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三楼住房保障科(宝相寺路与宁民路口,原房管局三楼)
联系电话:0537-728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