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对金猴户外装备(济宁)有限公司“服装、箱包及充气桨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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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上县康绿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22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的批复
济环承诺审(汶上)〔2021〕1号
2021年11月10日
环评告知承诺批复.pdf汶上县康绿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22000头生猪养殖项目.pdf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