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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572/2021-02885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1-10-22 发布机构: 寅寺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寅政发〔2021〕42号 关于印发“攻坚四季度 坚定保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00:00 信息来源:寅寺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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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攻坚四季度 坚定保安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寅寺镇人民政府

20211022

 

 

 

 

 

攻坚四季度 坚定保安全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21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收官,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刻汲取省内外各类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严格落实近期省、市、县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突出做好保暖保供和去产能、限产能企业隐患整治和安全防范,全力以赴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做到“两个全面、一个确保”“两个全面”即:“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个确保”即:确保实现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主要措施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

危化品领域。一要强化驻点监管。驻点监管人员要将企业领导值班带班、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情况作为每日重点检查内容,指导企业按照全省危化品企业大诊断行动要求,做好迎查准备。二要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严格执行特殊作业过程中的气体分析、作业审批等管理程序,监护人实行“旁站式”全程监护,确保作业环节安全;县直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在线巡查力度,对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进行抽查。三要严格试生产安全条件审查。对申请试生产的危化品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标准规定,从严开展试生产安全条件评价和专家评审,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凡是不符合试车规范、不具备试生产条件的,或未进行试生产前的安全条件确认的、未执行化工装置试生产报告制度的,一律禁止试生产。四要严格落实危化品企业“冬防”措施,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不利因素,制定“冬防”方案,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加强巡检,保证各项防护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建筑施工领域。一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深基坑、起重机械安拆、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审核验收巡查。二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班前教育制度。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带班、值班制度,尤其是项目负责人要做到施工时间驻场盯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四要强化市政工程监管,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安全施工,尤其是地下管网等涉及基坑支护、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环节的指导和监管,重点对围挡支护、沟槽开挖、管网施工、基坑防护、警示标志、临时用电、机械吊装、基坑周边防护及堆载等方面点进行检查整治,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燃气热力领域。一要加快推进燃气老旧管网和农村“气代煤”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对所有燃气老旧管网、占压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场站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针对农村“气代煤”,要全面排查整治“双气源”“双火源”、燃气连接软管等问题。二要全面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治理。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液化气站进一步加强配送管理,推行实名制配送,实现一瓶一档,实时掌握气源流向。三要切实抓好供热安全保障工作。

电力领域。一要开展专项检查。电力主管部门要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冬季保供保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安全风险大、存在问题隐患较多的电力企业实行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要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供电所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针对当前限停产政策,及时解决电力生产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提升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消防领域。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对在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全部记录在案,并督促整改到位。二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实现“自主管理、主动消防”;要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重点工贸领域。以省大诊断活动为契机,以重点监管企业为重点,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超前落实各项防寒防冻防凝措施。对涉爆粉尘企业要重点聚焦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工贸企业,持续排查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4个方面,加强对电器设备、防静电装置、探测报警装置的检查和监控,及时消除隐患;对涉有限空间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不规范、监护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外包作业重点整治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实施统一管理,未对多个存在交叉作业的承包单位实施统一协调、管理,未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等问题。

特种设备、危废、教育、农业机械、养老院、文化和旅游、卫生院、商贸、农业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压实责任,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清零”、整改到位。

(二)强化硬核举措,严格执行重点时段管控机制。从即日起至2021年底,严格实施重点时段管控机制。

1.日调度制度。县安办每天下午3时前调度一次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督导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县领导。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每天下午2点将督导检查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 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规定。除必要检维修所涉及特殊作业外,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装置现场动火等特殊作业活动,确需开展的,在作业前应组织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编制作业计划,制定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设备检维修、高处作业“三个必到现场监督”。

3.严格执行外包作业有关规定。发包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资质条件审查关,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把日常检查关。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承包工程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对企业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外包工程项目和施工队伍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

4.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直报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5号)要求,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5.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配合市安委会包县督导组督导,均要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的单位和企业实施暗访暗查。

6.督查问责制度。对擅自脱岗、责任不落实或有名无实、弄虚作假、失控漏管、发生事故或事故处置不当、舆情引导不力、失职渎职等情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坚持利剑高悬,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突出以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发挥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作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惩戒,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统筹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坚持动真碰硬,加大执法力度。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对安全条件差、问题隐患多、违法行为突出的小企业、小场所,重点围绕“三违”行为、现场作业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类重大问题隐患开展执法攻坚,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和空挡,做到全覆盖攻坚。要常态化开展异地执法,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突出精准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三)做好精准研判,强化应急值守。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每天研判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执法、督导等活动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前。要强化应急值守,各有关部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安全状况,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和突发事故,能够及时上报、快速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于10月25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永启     电  话:6587962


信息来源:寅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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