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急难型救助对象: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审核审批工作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对象中的低保家庭及成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须支出情况。
二、办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下午13:30—17:30(冬季)
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汶上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0537-7296041
汶上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0325
中都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7311
南站街道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273088
康驿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25647
南旺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156363
刘楼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92675
次邱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071028
寅寺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87944
郭楼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916301
郭仓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969806
杨店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629905
白石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7806992
苑庄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56087
义桥镇民政办公室,电话:0537-653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