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22F/2020-29174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0-09-22 发布机构: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2号提案《关于取缔城区无证无牌电动车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22 00:00 浏览次数:

庞学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城区无证无牌电动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汶上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汶政字〔2016〕92号)精神要求,依据工作职责,我局负责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规范和优化公交服务,提高公交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出租市场监管力度,严把从业资格关,做到“人、车、证、牌”一致,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打表、乱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严格处罚,有效规范了出租车经营秩序。为充分发挥公交先导和主导优势,聘请设计研究院围绕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进行规划设计,对所有公交线路、站点、换乘枢纽进行优化布局,为群众提供了便捷、安全、经济的出行服务,目的就是挤压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运营市场。同时,我局对汽车站周边区域随意拉客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驱离,劝其放弃非法载客行为。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群体组成十分复杂,有城区失地农民、乡镇农民、无业人员、下岗职工、老年人、残疾人,并且一部分人是以此为生,而另一部分人则是利用业余时间兼职拉客,以此牟取利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管理起来难度大,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治理,必定影响其利益,会以各种方式对抗治理,在前期治理过程中,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驾驶人多次到县上访。当前,我县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数量很大,已形成规模,逐步成为一个有组织的群体,一有查扣行为,众人行动,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下一步,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治理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立足部门管理职能,联合执法,综合施策。要实现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综合治理,建议县委县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生产、改装、销售、上路等环节进行综合治理,强力打击各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牌无证、占用机动车道、随意调头及道路路沿石以下乱停乱放的由公安部门管理,道路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的由城市管理局管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生产、改装、销售行为分别由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在强力打击的基础上,由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县残联、各乡镇(街道)等负责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员中的困难人群落实救助政策,对部分符合就业条件的,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一定的就业机会,自谋职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为他们的再就业牵线搭桥,创造和谐、稳定、友善的社会环境。

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是一项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建议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到治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比较好的县市区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外地治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方法、步骤、措施及成效,为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提供借鉴经验。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8日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