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202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20〕10号)有关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第三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县共保留证明事项122项,取消证明事项46项。现将县级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减证便民是“放管服”改革中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相关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向社会做好宣传解读;加大信息共享和部门协助力度,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国家、省、市清单公布情况,对证明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县司法局牵头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严查违法增加证明事项、提高证明要求、随意转嫁核查义务、对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明减暗增、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切实推动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