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汶上县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康驿镇大徐后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汶上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康驿镇大徐后村土地位于康驿镇大徐前村土地以北、以东、康驿镇大徐后村土地以南、康驿镇大徐后村土地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3.4804公顷,涉及农用地2.7523公顷(其中耕地2.7294公顷,其他用地0.0229公顷),建设用地0.7281公顷(公路用地0.7281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327连固线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工程项目。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汶上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6万元/公顷(涉及基本农田0.2774公顷,按照1.2系数进行补偿)。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39.444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磐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附属物估价报告》(汶房评字20200520F-01号)(汶房评字20200814F-01号)中的评估补偿价格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55.4777万元,青苗补偿费总额为0.0966万元,共计补偿总额55.5743万元。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95.0188万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康驿镇大徐后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县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78.3090万元,由县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康驿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汶上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汶上县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孔维剑
联系电话:0537-7236720
汶上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