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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3000433549xA/2020-23139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0-06-09 发布机构: 苑庄镇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苑发〔2020〕40号苑庄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7 17:11 信息来源:苑庄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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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汶上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苑庄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全面防控与重点布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群策群力、严防死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着力构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形成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重点时段

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1月5日。

三、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各村要抽调村组干部开展监督巡查,保持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将秸秆焚烧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先行预防、防控结合,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教育一片。对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对焚烧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的,除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森林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查处。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力推进秸秆机收粉碎还田。各村要加强对本村农机手的管理,督促本村农机手按照要求控茬、粉碎、抛撒、打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村区域内作业。玉米、小麦机收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小麦收割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0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大于10厘米,且抛撒均匀;还田作业时埋茬深度不得小于15厘来。农机作业时村干部要跟踪监督,确保作业效果。

(三)开展多种形式秸秆综合利用。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双线并行,全面落实秸秆利用措施。各村及包村干部要逐户调查核实在地作物面积、收割时间、秸秆利用办法,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全覆盖。对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要督促迅速清运,采取集中存放、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

(四)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县委、县政府实行秸秆禁烧与农业项目申报挂钩政策,对有焚烧行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年内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属于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取消评定的称号。

三、保障措施

(一)最强力的组织领导体系。镇里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要严格落实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户、到地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管区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及包管区领导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以管区为单位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动员驻村帮扶干部、包村干部、村党员干部等,下沉到网格中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要突出抓好本村内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种植大户的管控,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

(三)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秸秆禁烧期间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按照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及相关纪律和法规,进行严肃督查问责。严格按照市里对第一把火“零容忍”的要求,对问题所在管区、所在村从快、从严、从重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该免职的免职。每发现焚烧秸秆一处或被国家卫星监控到一个火点,对所在村罚款4000元,由镇财所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工资中扣除。同时扣发所在各管区1季度工作经费。各村每季焚烧秸秆达到2处以上或被卫星监控火点2个以上的,或因焚烧秸秆受到市、县禁烧办通报批评的,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对管区总支书记和包管区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凡受到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当年不得评先树优。

(四)最强大的宣传引导力度。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使群众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由政策要求转化为自发行动。要在今年的6月1日、9月25日前在村内张贴或悬挂不少于30幅秸秆禁烧标语,要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每天的早、中、晚时段利用高音喇叭做好禁烧宣传工作;6月份和9月份,镇教育办公室要组织中小学集中开展一次“以每个班办一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黑板报、向每名学生发放一张秸秆禁烧明白纸、组织每名学生书写一份秸秆禁烧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活动,培养学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意识,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促进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

(五)最严实的督导检查力度。各管区要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村要组织村“两委”成员、党员干部成立巡逻队和包保责任组,对所有地块进行巡逻检查,确保各项利用措施到位、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各村要配备必要的灭火装备,随时处置焚烧火情。镇政府组成巡查组,对各管区、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工作存在不足的,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发现焚烧秸秆的,迅速督促有关单位严肃处理、追查问责。

各管区、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今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攻坚战。

中共苑庄镇委员会

苑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苑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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