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较大以上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济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道路客运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济交运管〔2019〕8号)精神,确定在全县开展道路客运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痼疾,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深入排查治理道路客运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实现道路客运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明显提升,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进行整顿提升: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客运所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特别是要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该通报的坚决通报,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吊销有关许可资格证件的坚决吊销。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措施,加强对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排查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二)加强道路客运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报班发车,达不到“六不出站”要求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客运班车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旅客身份信息的查验。道路客运企业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把车辆技术关,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确保投入运营的客车技术状况良好。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做好车辆日常检查,确保灭火器、安全锤、动态监控终端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三)加强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管理。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审核驾驶员资格条件,对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要求的要停止其运输任务。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时间和行驶速度驾驶车辆,不得超员、疲劳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接打电话或抽烟等,不得干扰、遮挡、破坏智能视频监控装置。道路客运企业要督促驾驶员按照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语言播报提醒,及时自我纠正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养成良好的安全驾驶习惯,规范驾车,文明行车。
(四)加强道路客运车辆运行监测。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终端和车载视频监控装置的使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要通过视频监控装置重点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行车接打电话、超速行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实时预警提醒和自动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通过监控车辆运行轨迹,及时发现车辆不按许可线路行驶问题,并予以纠正。要综合分析运用卫星定位终端和车载视频监控装置采集的违法违规数据,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对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驾驶员要及时调离岗位。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
(五)加强重点营运客车安全监管。要督促包车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包车牌网上备案制度,对于运输距离超过800公里的包车备案申请,客运所要认真进行手动审核,严格控制超长途、长周期省际包车业务。要督促包车客运企业做好源头安检,严防危险品上车。要加大对客运包车“异地经营”的治理力度,杜绝车辆失联、失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客车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对于存在虚假接驳等问题的车辆要一律进行停运整改。加强对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照《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逐条梳理农村班线,对于达不到规定通行条件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六)加强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保障。要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加强驾驶员开展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特别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完善应急处置规范和运营服务操作规程。加强对驾驶员的心理疏导和情绪管理,确保驾驶员心理健康。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新购置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城市公共汽电车,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协调客车生产企业对在用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改造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在驾驶区域张贴警示标语,利用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等方式,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鼓励乘客参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勇于制止侵扰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成立“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作群任组长,客运所全体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客运所,负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9年3月25日开始至2019年7月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25日至4月15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6月16日至7月5日)。全面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于7月8日前报市运管处。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检查和专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解决各类突出违法行为提供保障。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三)加强舆论引导。利用政府网站和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为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重点宣传道路客运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群众积极监督企业经营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本次专项行动,把监督检查、问题整治、完善制度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机制,固化协作措施,健全完善道路客运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着力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水平。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